防疫不力!益阳通报3起典型案例!
益阳人网 2022-03-29 16:1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稳步有序的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但仍有个别单位责任缺失,各别群众防护意识淡薄。为强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现将近期查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黄某、李某等4人于2月4日从广西百色市田东县义圩镇返沅,回来没有主动向社区报备,至学校开学查看入学“双 码”才发现是从广西百色市返沅的,因个人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义务造成社区传播风险。
处理措施:由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属地派出所民警对黄某等4人进行上门训诫和批评教育。
曾某于2月13日从苏州市昆山市到武汉市鄂州市,15日系统推送数据,村干部摸排时其母亲说无联系号码,近期不会回来。但曾某于16日回到幸福村,没有报备到村里, 村里也没有摸排到位,2月23日早上自行到医院做核酸检测, 扫了医院场所码显示红码,才知道回来了,因工作疏忽造成社区传播风险。处理措施: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属地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建议属地党委政府对所在地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甘某和女儿周某于2月21日从深圳龙岗区畈田街道长坑路回沅,22日收到系统推送数据,村干部摸排到了,都赋了红码,根据省发管控措施,应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女儿在益阳医院住院隔离,23日下午,村级“五包一”措施没有落实落细,甘某到医院人口密集场所进行核酸采样,居家监管责任缺失。
处理措施: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属地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建议属地党委政府对所在地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人民应认真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个人义务;从事疫情防控的广大党员和工作人员应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的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