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阳区张家塞乡金山村村委委员、综治办主任刘建才违规套取项目资金2.1万元的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刘建才以虚报的手段套取上级拨付项目资金2.1万元,违规用于立项争资中产生的费用。2021年4月12日,刘建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1万元予以追缴,并上交区财政。 2.资阳区疾控中心退休职工胡爱忠违规套取医保资金1193.1万元的问题。 2012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胡爱忠在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任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病人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共计套取医保资金1193.120181万元。2019年11月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胡爱忠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1年7月9日,胡爱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退休待遇。 3.资阳区长春镇白鹿铺社区垸子塘组组长刘佳林违规挪用征地补偿款购买理财获利27259.55元的问题。 2018年3月开始,刘佳林利用垸子塘组征地及青苗补偿款存放在其账户的便利,借用其管理的居民小组征地及青苗补偿款违规购买理财产品获利27259.55元。2021年9月30,刘佳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区财政。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明纪,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民生资金一分一厘合理合规使用,切实用在刀刃上。